SBTi
即「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」(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, SBTi),是由碳揭露專案 (CDP)、聯合國全球盟約 (UN Global Compact)、世界資源研究所 (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)及世界自然基金會 (World Wildlife Fund) 共同提出。
有鑑於全球暖化造成氣候變遷,如何降低溫室氣體排放已成為各國政府、企業與金融市場共同面對的當務之急。考慮到緩解氣候變遷並非一蹴可幾,透過國際間的合作與制度設計來共同減排,已成為全球不約而同的因應方向。以目前的發展趨勢來看,全球減碳措施大致可分為國際減碳協議、企業型減碳倡議,以及碳定價與相關經濟機制等幾項主要類型。
傳統以國家為主體的國際協議,如《京都議定書》與《巴黎協定》,在實際減排成效上仍面臨諸多挑戰。在此背景下,近年出現了多項以企業為核心對象的國際倡議,其中以 SBTi 與 TCFD 最具代表性,且已逐步成為國際供應鏈與資本市場的共同語言。
SBTi
即「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」(Science Based Target initiative, SBTi),是由碳揭露專案 (CDP)、聯合國全球盟約 (UN Global Compact)、世界資源研究所 (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)及世界自然基金會 (World Wildlife Fund) 共同提出。
SBTi(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)
SBTi 全名為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,其核心精神在於要求企業以科學方法設定減碳目標。自 2022 年 7 月起,SBTi 已全面要求企業的減碳目標必須對齊
1.5°C 情境。其淨零排放的核心原則包括:
TCFD
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 (Task Force on Climate-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)的縮寫,是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在2015年設立的單位。
TCFD 與 ISSB 的整合
TCFD(氣候相關財務揭露)建立了治理、策略、風險管理、指標與目標四大面向。值得注意的是,自 2024 年起,TCFD 架構已正式由 ISSB(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)所發布的 IFRS S1(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一般要求)與 S2(氣候相關揭露)準則所承接。 這象徵氣候揭露正式走向財務報告體系,不僅提高了資訊的可比性,也進一步加強了其法律與制度上的約束力。
相較於倡議型工具,碳定價是更具強制性的手段,核心在於將碳排放量明確量化並轉化為實際成本。
碳稅與碳費皆是「以價制量」的工具。兩者差異在於:碳稅屬一般稅收,資金用途較彈性;碳費則屬專款專用。 隨著全球碳定價普及,台灣亦已正式進入碳費時代。環境部已於 2025 年正式公告碳費費率,企業將根據 2025 年的實質排放量,於 2026 年正式開徵。 碳定價已不再是遠期的討論,而是企業必須納入年度預算與長期規劃的現實條件。
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
歐盟於2021年提出「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),2023年開始逐步實施、2026年全面實施。
歐盟的 CBAM 已於 2023 年進入過渡期,預計於 2026 年正式開始課徵費用。此機制規範進口至歐盟的高碳密集型產品須購買憑證,實質上將碳排放強度納入貿易成本。若出口國已收取碳費(如台灣),則可提出證明以抵減費用,這也是台灣急需建立碳費機制以接軌國際的重要原因。
在政策與市場雙重壓力下,許多企業產生了「碳焦慮」。事實上,建築與營運空間正是最具可控性的起點,因為建築相關排放約占全球總量的 40%。若能在設計與營運階段即導入節能策略,不僅有助於減碳,也能有效降低營運成本。除了國際通用的 LEED 綠建築認證 與 Net Zero 淨零碳建築 外,台灣政府目前積極推動的 「建築能效標示 (BERS)」 與 「低碳建築標示」,也是企業展現 ESG 成效的重要指標。透過建築全生命週期碳排評估(WLC)與建築碳盤查,企業能從最具實體資產價值的部分開始,落實減碳轉型。
工業革命以來,人類長期仰賴化石燃料,減緩暖化勢必伴隨結構性的挑戰。然而,透過國際合作、制度設計與企業從建築到供應鏈的實際行動,我們才能為地球與經濟體系爭取更多調適的時間。